3月1日,全面开启积分落户、积分入学受理工作,你准备好了吗?
根据《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杭州市居住证积分落户实施细则(试行)》《杭州市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的规定,杭州3月1日正式启动积分落户、积分入学的受理工作。如何办理看仔细!
受理起始时间
积分落户受理期: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双休日除外)。
积分入学受理期:2021年3月1日至4月9日(双休日除外)。
申请对象及适用范围
申请对象:持有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适用范围:积分落户、积分入学适用范围为杭州市市区,除建德、淳安、桐庐外。其中积分入学仅适用于2021年符合市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且要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申办途径及流程
开始申请前,请先确认您的《浙江省居住证》处于有效状态,您的实际居住(自购房或租赁住房)地址与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的地址一致。特别提醒变更居住登记地址后还需要及时变更居住证的地址,不一致的会影响您的“住所”指标加分情况和积分应用结果。
线上申请方式
关注“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
在“积分管理”中找到“积分申请”栏目,阅读并确认积分申请授权协议,并进行实名认证。
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根据自身情况,确认积分应用意向。拟申请积分落户的,需明确落户信息及随迁人员;拟申请积分入学的,需明确拟入学儿童信息。
准备好您所需要提交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对应积分指标项目逐项拍照录入。
核对无误,确认提交。
温馨提示:确认提交后就不能再修改了,如果您一次无法全部填完的,可以在填报个人信息和录入材料后暂不提交,等确认没有补充修改时再确认提交。
线下申请方式
现场窗口申请
申请人也可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前往您所居住地的积分受理窗口现场提交积分申请。
持在杭市区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到现场填写《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申请表》,确保本人以及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提供您的积分申请佐证材料,交由工作人员逐项拍照录入。
确认申报材料并签收《积分申请回执单》。
积分查询及异议复核
提交积分申请后,相关信息就会流转到您居住地的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赋分,请确保您填写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与您联系确认。
核准的分数会通过短信发送至您预留的手机号,您也可以在20个工作日后,通过“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中的“积分查询”中查询您经核准的积分。如对核定的积分有异议的,您需在7个工作日内持《居住证》到积分窗口或区级流口办提交异议核查申请,居住地的流动人口管理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完成核查并反馈。
当所有积分均核定无误后,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就会根据当年最终确定的积分分别确定落户名单和入学名单,并公布在门户网站上。
杭州市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
积分申请需递交材料
计分规则:可计分指标的对应材料需在2021年2月28日前取得,其中,捐赠、荣誉奖项、纳税指标的对应材料需要在2016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取得。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询《2021年上半年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说明》,或进入“新杭州人家园”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积分管理”—“办事指南”—“查看指标认定及材料说明”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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